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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溢油污染索赔带来的思考 |
| 作者:张守忠; 出处:渔政. 2007(1).-20-20 |
| 关键词:油污染 索赔 海洋捕捞 渔民协会 渔业资源 评估费用 天津市 污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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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摘要:2002年11月23日,马耳他籍油轮“塔斯曼海”号与中国籍货轮“顺凯1号”在大沽口锚地东南23海里处发生碰撞,致使大量原油泄漏,造成污染事故,使渔业资源遭受巨大损失,成为有史以来索赔数额最大、涉及原告主体最多的油轮漏油污染海洋渔业水域案件。天津海事法院经过两年多的诉讼审理后,于2004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英费尼特航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渔业资源损失1465.42万元,调查评估费48万元;赔偿原告天津市海洋局海洋环境容量损失750.58万元,调查、监测评估费用及其生物修复研究经费等245.2284万元;赔偿原告天津市塘沽区北塘渔民协会(代表204位渔民)海洋捕捞停产损失122.4375万元;赔偿原告天津市塘沽区大沽渔民协会(代表114位渔民)海洋捕捞停产损失57.1313万元;赔偿原告天津市汉沽区赵卫宗等121位渔民海洋捕捞停产损失97.3875万元;赔偿原告天津市汉沽区刘秉东等48位渔民海洋捕捞停产损失21.5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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