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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产妇入列疫苗“重点接种人群” |
| 编记:; 出处:广州日报. 2009-12-12 |
| 国内新闻 |
| 昨天,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专家们充分论证,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就孕产妇接种甲流疫苗提出指导意见:将孕产妇列为甲流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妊娠各期均可进行接种;患有妊娠并发症及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接种前可咨询妇产科医生。而在前期推荐的重点接种人群的基础上,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兽医、家禽家畜及野生动物养殖人员、集中用工单位的农民工等人群也将被纳入重点接种人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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