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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办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国科发改字[1992]第796号
颁布日期:1992.11.19
实施日期:1992.11.19
有效
 
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制定的《关于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办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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